关于做好 2019 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
第二次补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区内各高职院
校:
2019年 6月自治区组织了首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补
报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9 年高职扩招专项
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6 号)要求,我区将
于 10 月组织第二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补报名(以下简
称补报名)。现就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报名及填报院校时间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
和网上填报报考院校等报名手续。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10 月 8 日至 11 月 1 日,每天
8:00-22:00 考生均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
1 2.现场确认时间为:10 月 28 日至 11 月 1 日,每天上午
9:00-12:00,下午 15:00-17:00,已经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到
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
3.网上填报院校时间为:11 月 4 日至 11 月 10 日,每天
8:00-22:00 考生均可登录填报院校系统填报所要报考的院
校。考生只可填报 1 所院校志愿和 3 个专业志愿,同时要选
择是否服从普通专业调剂、是否服从高收费专业(学费标准
高于 1 万元/年)调剂。
二、补报名对象
凡拟在我区参加 2019 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的普通
高中毕业生、中职(含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
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具有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的下岗失业
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企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含
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乌兰牧骑、村两委干部等)等,均
可按规定履行本次补报名手续。
各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对本次报名考生
的服务工作,鼓励和提倡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到报名人数较集中且路途较远的处所进行现场确认。
已经参加 2019 年高考报名的考生,包括已经被高职单
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补报名。
三、其他
(一)补报名条件、地点、方式以及工作要求等继续按
2 《关于做好 2019 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补报名工作的通
知》(内招考办〔2019〕31 号)相关要求执行。
(二)本次补报名后,考试招生工作流程、招生院校、
招生计划、考生网上填报报考院校、考试及录取等事宜仍按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 2019 年高职扩招考试招生有
关工作的通知》(内教办发〔2019〕133 号)执行。
(三)本次补报名免收报名费,考生参加高职院校单独
招生考试的费用按院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9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