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考试招生

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和退役军人部六部门《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号)精神的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牧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高职扩招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内教办发〔2021〕184号)的要求,制定乌兰察布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牧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牧民、村“两委”干部、基层医务工作者、学前教育教师、基层农技人员、家政从业人员、企业在职员工、基层在岗群体、灵活就业人员等。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不再参加2021年高职扩招报名;已被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考生不得参加本年度高职扩招。

二、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一)考生须于9月28日—30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填报报考我院。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和三个专业志愿,同时要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二)考生登录乌兰察布职业学院招生网(http://zs.wlcbzyxy.com.cn)登记信息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工作

(一)考试形式和试题内容

1.普通高中毕业考生

1)考试形式

文、理科类考生均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

2)试题内容及分值

文、理科类试题科目由语文、数学、英语等相关知识及技能组成,命题范围依据2021年夏季高考考试说明,其中语文150分、数学100分、英语50分,共计300分。

2.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考生

1)考试形式

对口高职建筑类、旅游类、机电类、计算机类、财会类、汽驾类、农学类、牧医类、幼师类、化工类考生均需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综合职业技能测试”的考试。

2)试题内容及分值

对口高职建筑类、旅游类、机电类、计算机类、财会类、汽驾类、农学类、牧医类、幼师类、化工类试题内容,其中专业综合200分,职业技能测试100分,共计300分。试题的命题依据为“三校生”考试大纲。

3.退役军人和农牧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牧民等考生

1)考试形式

免于文化素质考试,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2)试题内容及分值

职业技能测试300分,共计300分。

4.“两委”干部、基层医务工作者、学前教育教师、基层农技人员、家政从业人员、企业在职员工、基层在岗教师、灵活就业人员等考生

1)考试形式

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综合+职业技能测试”的考试。

2)试题内容及分值

根据所报专业内容命题,其中专业综合200分,职业技能测试100分,共计300分。

(二)考试时间:2021年10月16—17日

(三)考试地点: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和各考试点

四、录取规则

(一)执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二)学院录取组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和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三)拟录取名单报送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录取通知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学院高职扩招专项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入学资格及学籍。

六、专业设置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业设置(学院代码792)

序号

专业名称

文科
专业代码

理科
专业代码

职高类
专业代码

备注

1

大数据与会计

01

37

73

 

2

法律事务

02

38

74

 

3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06

42

78

 

4

风力发电工程技术

07

43

79

 

5

新能源装备技术

08

44

80

 

6

机电一体化技术

09

45

81

 

7

铁道供电技术

10

46

82

 

8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11

47

84

 

9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12

48

85

 

10

煤炭清洁利用技术

A4

A5

 

 

11

园林技术

17

53

90

 

12

食品质量与安全

20

56

93

 

13

森林和草原资源保护

A6

57

 

 

14

园艺技术

A3

B3

C3

 

15

畜牧兽医

23

59

96

 

16

动物医学

24

60

97

 

17

计算机网络技术

26

62

98

 

18

应用化工技术

27

K1

 

 

19

计算机应用技术

30

66

D1

 

20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32

68

D4

 

21

工程造价

33

69

D5

 

22

建筑工程技术

34

70

D6

 

23

学前教育

36

72

D3

 

24

法律事务

E1

E2

E3

只招收退役军人

25

计算机应用技术

G1

G2

G3

只招收退役军人

26

畜牧兽医

H1

H2

H3

只招收农牧民工和高素质农牧民

七、纪检监督电话

0474-8303456  0474-8308321  0474-8308326

八、本方案报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后生效

该方案公布后如有相关补充说明,学院将第一时间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布。该方案及相关补充说明内容由乌兰察布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九、学院地址、联系方式

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满达东街曙光路南路一号

联系人:侯老师、陈老师、段老师

联系电话:0474-8303456、0474-8303449、0474-8308311

邮政编码:012000

学院网址:http://www.wlcbzyxy.com.cn

招生网站:http://zs.wlcbzyxy.com.cn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

 

2021年8月26日